測繪資質是什么?

測繪資質證書實際上就是指企業有能力完成一項工程的證明書。測繪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質量保證體系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才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否則不得從事該領域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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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說明

測繪字面理解為測量和繪圖,是以計算機技術、光電技術、 *** 通訊技術、空間科學、信息科學為基礎,以全球導航衛星定位系統(GNSS)、遙感(RS)、地理信息系統(GIS)為技術核心,選取地面已有的特征點和界線并通過測量手段獲得反映地面現狀的圖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設、規劃設計和行政管理之用。

2021年6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了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是什么意思?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的資質,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2021年6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了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1.申請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6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申請晉升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3.申請晉升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5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申請導航電子地圖 *** 或者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作測繪業績考核要求。

質量管理

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申請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如何獲得導航電子地圖資質

根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第四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二章 資質申請

第五條 國家測繪局負責審批甲級測繪資質并頒發甲級《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受理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做出審批決定,頒發乙、丙、丁級《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設區的市(州)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第七條 測繪單位生產、加工、利用屬于國家秘密范圍測繪成果的,其保密管理工作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提交有關書面材料:

(一)依照國家有關保密和測繪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二)設立保密工作機構,配備保密管理人員;

(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本單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明確崗位職責,設置安全可靠的保密防護措施;

(四)與涉密人員簽署保密責任書,核心涉密人員應持有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涉密人員崗位培訓證書。

(五)對單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訓,定期開展保密檢查工作。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在辦公場所和 *** 網站公示測繪資質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和期限。

測繪資質受理機關應當推行電子政務,方便申請單位采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以數據電文方式進行在線申請。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和申請測繪資質升級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測繪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者聘用文件、勞動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等證明材料;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購買發票、調撥單等證明材料;

(七)測繪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八)測繪生產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管理人員、工作機構和基本設施等證明;

(九)單位住所及辦公場所證明;

(十)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業績及獲獎證明(初次申請測繪資質可不提供);

(十一)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測繪單位申請變更業務范圍的,應當提供前款第(一)、(六)、(十)項材料及第(四)項中相應專業技術人員材料。

第十條 測繪單位申請變更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變更申請文件;

(二)變更事項的證明材料;

(三)《測繪資質證書》正、副本;

(四)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