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編制城鄉規劃
為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準。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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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有什么意義?
城市規劃的意義:合理的城市規劃可以保證城市居住和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有效地預防和解決城市規劃帶來的問題,有利于建設適合人類居住的城市.
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的意義
城市規劃是城市確定編制城鄉規劃的意義的發展計劃確定編制城鄉規劃的意義,也是城市建設發展的藍圖和管理城市的依據。城市規劃是一項科學性、應用性和綜合性很強的工作確定編制城鄉規劃的意義,通過規劃,可以合理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統籌安排各項建設,協調各方面在建設中的矛盾,使之逐步發展成為設施比較“完善、環境清潔優美,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并能適應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的現代化新型城市。因此,城市規劃對于城市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對于城市合理布局及城市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互協調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城鄉規劃法意義
一 強調城鄉綜合規劃
《城鄉規劃法》最重要的改變是更加注重城鄉統籌。它不僅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也包括鄉規劃和村莊規劃,這意味著城鄉二元的體系被打破,城鄉規劃進入一體化的新時代。
該法的頒布標志著城市與鄉村的關系不再停留在 *** 政策上,而是從法律意義上給予了城鄉統籌發展思想的定位。
在具體內容上,《城鄉規劃法》對城鄉管理的強化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協調城鄉規劃布局上。
城鄉空間布局對于城市規劃,是最核心的內容。如何理解呢?以一座城市規劃為例。其規模比較大,周邊有山有水,城市只是中間的平原部分,山水及周邊土地不屬于城市范圍。按照舊的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考慮的只是城市邊界內的規劃范圍,城市之外的區域,即使是近鄰的區域也是規劃法覆蓋不到的,城市之外區域執行的是國務院村鎮建設管理條例,所以城鄉規劃被人為分割成兩層,即二元化。但是城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新的城鄉規劃法實施后,城與鄉的邊界范圍就模糊了。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大城市是指城市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農村人口不作為確定城市規模的指標。例如一個市有500萬人,城區人口只有50萬,按舊法的概念它就只能算作中等城市,但就新法而言這樣的城市就是大城市了。兩部法律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城鄉規劃法取消了城市邊界的界定,也就取消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界限,以后將會有戶籍等相關適應法規和配套政策陸續出臺。因此,這種影響將是根本性的。。
二 將人居環境建設作為目的之一
《城鄉規劃法》與《城市規劃法》相比,另外一個最重要的變化是把人居環境建設提升到法律的高度。
《城鄉規劃法》第1條明確規定:“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這不僅僅是增加了幾個字那么簡單,而是將過去的實體空間規劃提升到以人為本的居住環境建設層面。
而且由此可以明確,改善人居環境已經成為《城鄉規劃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其重要法律地位得以確立。而且,還明確規定了一點,改善人居環境的工作是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來做,這是非常本質的改變。也可以理解為人居環境建設已變成了 *** 的責任。
在具體要求上,城鄉規劃符改變了城市規劃法為規劃編制而規劃的指導思想,強調城鄉規劃要與經濟、社會、環境等協調發展融合在一起,這也為建設和諧人居環境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簡單的說,以前的城市規劃法是擺在那里讓有關部門去執行,現在的城鄉規劃法在內容上是互動的,城鄉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的被動局面將得到改變。城鄉規劃法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將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并提出了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等要求。
當然,城市建設有一定的周期,城鄉規劃法對人居環境的影響不會立竿見影,真正發生變化應該是實施一段時間之后。
三 為城市未來的發展掃除了障礙,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原有的《城市規劃法》為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專設了一章(見第三章),對新區開發作了專門的規定。回顧我國開發區的建設歷程,我認為這也是起到積極作用的,在當時需要以經濟發展為龍頭帶動城市的發展,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但是,經濟開發區更大的失敗就是浪費了土地?,F在土地是最寶貴的資源,18億畝生存底線已經比較接近。
而新法取消了這一內容,明確||地規定城市規劃區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城市開發區和城市新區。顯然,取消此項有三大作用。首先,有助于城市規模的健康發展。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結合得不好,也不能成為一種城市發展的主流模式。其次,這樣做有助于節約土地,對于增加城市的活力會有幫助。開發區占地多,生活設施不完善,缺乏活力。第三,有助于城市復合發展。
在城市性質的界定上,新法做出了一個極有利于城市發展的決定。按照《城市規劃法》第19條規定,城市規劃編制時首先要對城市性質進行明確定位,繼而對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產生影響。而隨著經濟發展的多樣化和交叉化,實際上產業發展越來越難以明確定性,比如IBM作為計算機生產是屬于第二產業,而作為電子綜合服務的提供商則是第三產業范疇。在新的《城鄉規劃法》中,不對城市性質作清晰的規定,這將對城市未來的發展預留了更大的彈性空間。
四 強化監督職能, *** 將對城市建設和房產開發的調控將更有力
關于城鄉規劃實施內容,原來在《城市規劃法》中只有11條,不到1頁篇幅,新法則設置了專門章節,包括18條內容,占到2頁半篇幅,內容非常充實。為什么增加了這么多內容呢?以前的城市規劃法對房地產開發土地要素控制不是很嚴,現在城鄉規劃法對各個程序,比如選址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程序都有了非常明確的要求,包括鄉村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城鄉建設的全過程都有具體的要求和規范,沒有空白點。此外,各個城市制定細則,沒有統一,現在也都有了明確|| 的標準。這樣將有助于 *** 主導城市發展的規模、方向、速度,調控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
由于以前不是特別清晰的監督制度,原來的規劃與市場結合得很弱,導致城市規劃滯后于開發,現在提了很多具體的要求了,更加有法可依了,有助于城市以規劃為龍頭引領城市發展。這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城市規劃的意義
城市規劃的意義
導語: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筑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清華大學教授吳良鏞院士題寫書名的“地域規劃理論與實踐”叢書《復合規劃》近日由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付梓出版。該書歷時十年,王新文博士領銜著述,包括了《復合規劃—思辨與行動》、《積極保護》、《意向泉城》等六本專著。該系列叢書具有鮮明的國際視野、中國特色、地域特征、時代特點,潛心思考和深入探討城市發展規律和規劃管理規律,反映了創新與融合的現代思維,體現了責任與擔當的職業精神,對當下推進新型城鎮化具有積極啟迪與借鑒意義。
“讓人們有尊嚴地活著”,“詩意地棲居在大地上”,這是規劃人的夢想。為了圓夢,規劃人跋涉在追求夢想的山路上……
三十多年前,國人夢想著自己能生活在城市。今天,超過一半的國人生活在城市中。滄海桑田、世事變遷,這是一個“創造城市、書寫歷史”的偉大時代。
作為一名規劃人,期望能在這歷史洪流中騰起一朵思辨與行動的浪花,為這個時代和唱。
理想與現實
有人慨嘆,規劃人都是理想主義者。其實,規劃人遠不是空有理想和抱負那么簡單。如吳良鏞先生在《人居環境科學發展導論》中所說,規劃乃“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相結合”,規劃者應成為溝通理想與現實的橋梁,不僅可以勾勒出理想的山水城之愿景,更要學會尋覓實現藍圖之途徑。這注定不是一條坦途,但我們必須清醒回答的首要問題是:為誰規劃?如何規劃?
要“為民規劃”。堅持“唯民、唯真、唯實”的價值取向、倡導“科學、人文、依法”的核心理念、踐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為誰規劃”的問題,既是價值取向,也是現實智慧,它能使規劃者最終遠離碌碌平庸的工匠角色,成為有良知與正義的社會利益溝通者和平衡者。
要“務實規劃”。以實踐為標準,再好的規劃不能實施都是“空中樓閣”,一切從實際出發,既要努力提升規劃的科學性,也要致力于增強規劃的實施性。規劃人應抱有科學務實的現實態度,懂得分辨哪些是要始終追尋的理想,哪些是必須正視的現實。只有規劃能落到地上,規劃工作才具備為公眾謀取更大利益和話語權的現實意義。
道德與責任
有人戲言,規劃是“向權利講述真理”。的確,在一個方方面面都對規劃給予厚望的時代,規劃者似乎背負了太多的抱負和責任。伴隨這種抱負和責任而來的還有多元化的利益的訴求,規劃人小心翼翼地蹣跚在利益的平衡木上,這種格局時刻考問著我們的品性和道德。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該如何做?解決好這樣的問題更是難上加難,既需要堅守道德與責任,也需要胸納智慧與勇氣。
規劃人要有底線思維。不能觸碰的是剛性,要敢于向壓力說“不”,在規劃的“大是大非”上如不能堅持原則,最后損害的是公共利益、城市整體利益、社會長遠利益。
規劃人要有理性思維。理性地看待規劃,理性地看待自己和自己所處的環境,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對民眾、對法律、對城市心存敬畏,有所為有所不為。既要不遺余力地維護公共利益,也要尊重個體合理訴求,同時更不能被個別利益群體所“綁架”。
規劃人要有責任擔當。責任與道德相伴而生,是一種職責、一種使命、一種義務,在通往規劃人的“理想之城”這條曲折與荊棘之路上義無反顧、奮力向前。
理論與實踐
或許有人質疑,規劃不過是“墻上掛掛”的“一紙空談”。但今天的現代城市規劃工作,早已漸遠了“鏡里看花”式的理論傾向。規劃是一門實踐性的綜合科學。從規劃實施理論到行動規劃理論,從規劃政治性理論到溝通規劃理論,從全球城市體系理論到可持續發展視角下的精明增長、新城市主義、緊縮城市理論,無一不是在城市發展進程中反思、實踐再反思、再實踐的知行統一,這一辯證的`認識與實踐過程循環往復,生生不息。
“真正影響城市規劃的是最深刻的政治和經濟的變革”。不同的社會制度和政治背景、經濟模式、發展階段以及文化差異,必然造成規劃工作范疇、地位和職責上的差異,規劃需要鼓勵地域性的理論實踐與創新,不能墨守成規,也不能“照貓畫虎”。對于規劃而言,“管用”是硬道理,理論的普適性只有和城市地域化的個性和實踐相互校驗才有意義。
歷史與未來
有人懷念,說“城市是靠記憶而存在”。是的,“今天的城市是從昨天過來的,明天的城市是我們的未來”,城市本身就是一個生命體,它不斷新陳代謝,不斷吐故納新,不斷結構調整,不斷空間優化,自身得以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從原始聚落到村鎮、從初始城市到多功能復合城市、從獨立的城市到復雜的城市群,螺旋上升的過程中城市發展的規律與脈絡清晰可循。規劃是歷史和未來的接力,既不能違背客觀規律,也不能超越特定階段,否則必將勞民傷財,自釀苦果,給城市發展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
這些年,規劃從見物不見人到以人為本,從機械單一到綜合復雜,從一元主導到多元融合,從關注“計劃”的落實和空間布局藝術到關注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我們切身體味了什么是“人的城市”。山水城市、廣義建筑學、人居環境科學等理論先后出現,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具備了發展具有中國特色、地域特征、時代特點的本土規劃理論的基礎和條件。在此借用吳良鏞先生的箴言,“通古今之變,識事理之常,謀創新之道”以共勉。未來的規劃工作應立足地域市情,結合城市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把握規律、順勢而為,潛心思考新形勢下規劃的地位、作用和功能,把重心放在引領發展、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增進和諧上,積極探索具有時代特色、地域特色的規劃實踐之道。
“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币巹澨剿饔罒o止境。愿我們十年來的所為、所思、所悟,能夠為大家提供一點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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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規劃編制的意義
一、鄉鎮規劃編制是為了實現對事業單位人員數量和結構的有效調控,穩定相關人員的就業。
二、鄉鎮規劃編制有利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目標,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向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邁進的重要歷史階段。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發展進程。
三、鄉鎮規劃編制有利于新農村建設,推進新農村發展,發展職業化農村,推進農業現代化、機械化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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