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應遵循和堅持哪些原則?
城市規劃的原則,是正確處理城市與國家、地區、其他城市的關系、城市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城市建設的內部關系等的指導思想。在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中,應遵循和堅持以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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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合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正確處理和協調各種關系的整合原則。
(1)應當使城市的發展規模、各項建設標準、定額指標。計發程序問國家和地方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
(2)要正確處理好城市局部建設和整體發展的辯證關系。要從全局出發,使城市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空間布局上做到職能明確,主次分明,互相銜接,科學考慮城市各類建設用地之間的內在聯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區、工業區、商業區、文教區等,形成統一協調的有機整體。
(3)要正確處理好城市規劃近期建設與遠期發展的辯證關系。任何城市都有一個形成發展、改造更新的過程,城市的近期建設是遠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既要保持近期建設的相對完整,又要科學預測城市遠景發展的需要,不能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了長遠發展,要為遠期發展留有余地。
(4)要處理好城市經濟發展和環境建設的辯證關系。注意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和市容環境衛生建設,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觀;不能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以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影響城市發展為代價,避免重復“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同步進行。人與環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機整體,保持人與自然相互協調,既是當代人類的共同責任,也是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原則。
2.經濟原則
城市規劃要堅持適用、經濟的原則,貫徹勤儉建國的方針,這對于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尤其重要。
(1)要本著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盡量少占農田。不占良田。土地是城市的載體,是不可再生資源。國耕地人均數量少,總體質量水平低,后備資源不富裕,必須長期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方針。
(2)要量力而行,科學合理地確定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和定額指標,對一些重大問題和決策進行經濟綜合論證,切忌倉促拍板,造成不良后果。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資源占用與能源消耗過大,建設行為過于分散,浪費了大量寶貴的土地資源。因此,在城市發展中要把集約建設放在首位,形成合理的功能與布局結構,加大投資密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實行有償使用和有償 *** ;處理好土地批租單元的改進、產權分割下成片開發的組織形式,提高對城幣發展中可能出現的矛盾的預見性,為城市更新預留 *** 控制用地,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3.安全原則
安全需要是人類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城市規劃要將城市防災對策納入城市規劃指標體系。
(1)編制城市規劃應當符合城巾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在可能發生強烈地震和嚴重洪水災害的地區,必須在規劃中采取相應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別注意高層建設的防火防風問題等。
(2)還要注意城市規劃的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等問題。如城市規劃中要有意識地消除那些有利于犯罪的局部環境和防范上的“盲點”。
規劃是一門綜合藝術,需要按照美的規律來安排城市的各種物質要素,以構成城市的整體美,給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視覺污染”。
(3)要注意傳統與現代的協調,保護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歷史文化設施、名勝古跡的同時,也要注意體現時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藝,讓二者結合“神似”而不是“形似”。
(4)要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的協調,建筑格調與環境風貌的協調。城市規劃需要通過對建筑布局、密度。層高、空間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預,體現城市的精神和氣質,滿足生態的要求。
5.社會原則
所謂社會原則,就是在城市規劃中樹立為全體市民服務的指導思想,貫徹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繁榮經濟、促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原則,盡量滿足市民的各種需要。
(1)設計要注重人與環境的和諧。人是環境的主角,讓建筑與人對話,引人公園、廣場成為市民交流聯系的空間,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陽光、綠地、清新的空氣、現代化的公共設施、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這種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環境,已成為世界上許多城市面向21世紀的規劃和建設的目標。
(2)是要大力推廣無障礙環境設計。城市設施不僅要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而且要為老、弱、病、殘、幼著想,在建筑出入口、街道商店、娛樂場所設置無障礙通道,體現社會高度文明。國目前和將來都是老人和殘疾人較多的國家,在城市中推廣無障礙設計,其意義尤為重要。
農村城市改革內容
法律分析:城市經濟體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內容:
1、管理體制:政企分開,擴大企業自 *** 。
2、所有制:發展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共同發展的經濟制度。
3、分配制度:發展以按勞分配為主的分配方式。
4、中心環節是擴大企業自 ***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應當分別組織編制全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
第十二條 城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規劃。縣級人民 *** 所在地鎮的城市規劃,由縣級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
第二十三條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各項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不得妨礙城市的發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各項功能的協調
第二十四條 新建鐵路編組站、鐵路貨運干線、過境公路、機場和重要軍事設施等應當避開市區。
住建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改革15個全國試點城市哪些
試點省和城市:江蘇、浙江兩省和沈陽、長春、南京、廈門、廣州、深圳、成都、福州、長沙、烏魯木齊、蘇州、南通、嘉興、臺州、柳州15個城市。
擴展資料:
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 *** 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在全國15個城市開展城市規劃改革試點工作。其中,有三項非常關鍵的內容:
1、要強化城市規劃的兩個重要作用。一是戰略引領作用,即在國家發展戰略的大格局中去謀劃每個城市的發展藍圖和目標,同時落實十九大制定的到本世紀中葉分兩個階段要實現的戰略目標,落實國家三個大發展戰略的戰略意圖;二是剛性約束作用,包括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線、劃定城市生態控制線等,還包括要把過去粗放擴張的發展方式轉變為以問題為導向,提高存量的質量,補齊短板,提高城市環境品質等,同時也把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作為非常明確的剛性要求。
2、在資源和要素配置上要“以人為中心”來考量。統籌把握好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和功能的內在聯系,在合理半徑內統籌、混合布置功能,減少居民日常長距離通勤的現象,同時系統地提高城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以及生態環境方面的承載能力。
3、要確保規劃的落實和執行。要制定評估體檢的問責機制和監督機制。同時也可以通過拓展市民來參與監督城市規劃管理建設的全過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現代化。建議未來城市規劃能夠更加地系統性、整體性和兼容性,讓城市更加安全、宜居、包容。
資料來源:人民網-黃艷委員:正在15個城市開展規劃改革試點工作
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城市總體規劃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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