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規劃條件書?(房地產)

是規劃部門對某項建設工程從城市規劃角度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的一個基本認可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這個文件太重要了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一個項目若能拿到規劃意見書,從理論上來說,今后的建設、包括其他部門的審批,應該不會有原則上的大問題,可以放心開始后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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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現行的建設審批流程,絕大部分項目的手續辦理,是從規劃手續開始,而規劃手續要辦的之一個審批,就是辦理“規劃條件意見書”。

擴展資料

規劃條件意見書的主要內容

規劃意見書的主要內容,是對擬建項目各項建設指標的約定,或叫限定更貼切,明確限定了所有主要規劃指標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

如項目性質、用地范圍、建設用地面積、代征地面積、建筑規模、容積率、建筑高度、建筑層數、綠化率、停車位、四周退線距離、出入口位置等等。若不按規劃意見書的內容進行設計,則下一步審批無法進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規劃意見書

怎樣辦理規劃選址意見書?

選址意見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之一。建設單位或個人辦理選址意見書,應當持申請表、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環保及合理用能登記意見、選址確認圖等有關材料,向建設發展局提出項目用地選址申請。建設發展局規劃科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選址意見,并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依據《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四條:“國家規定需要辦理選址意見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辦理流程: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

2、建設項目擬選址位置圖;

3、建設項目總平面規劃意向圖;

4、實行審批制的 *** 投資項目,應當提供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應當提供項目備案文件;

5、需要編制規劃選址研究報告的項目,應提供具有相應城市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編制的項目選址研究報告;

6、工業項目和建設在生態敏感區的項目,需提供《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7、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8、與許可有關的其它材料。

受理流程

受理—審批—發證

辦理項目核準時,發改委要求報送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具體指什么?

指規劃條件不同。對于項目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的具體表現形式也不同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新址項目參考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的是《選址意見》,項目自有土地參考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的是《自有土地規劃條件》,各個城市的名稱可能略有不同,這是北京。

請規劃局出具規劃意見,需要到規劃局窗口或網站下載報關單,填寫相關內容,這會告訴需要哪些材料。

項目申請單位應向項目審批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一式五份。項目申請報告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由具有工程咨詢甲級資質的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項目審批機關進行審批時,涉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職能的,應當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招標函后7個工作日內向項目審批機關提交書面審查意見城鄉規劃編制建議書;逾期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

對可能對社會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項目審批機關在進行審批審查時,應當適當征求社會意見。對特別重大項目可實行專家評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