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質改革后,監理資質取消了哪幾個專業?
工程監理資質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保留綜合資質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取消專業資質中的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農林工程資質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保留其余10類專業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綜合資質不分等級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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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取消綠化工程施工和對外承包工程的資質要求
日前國務院總理 *** 簽署第676號國務院令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決定》刪去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了《城市綠化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第十六條。
《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內容為: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綠化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城市人民 *** 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該工程的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和《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2009年有修訂),都是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規定而制定,現在相關內容被刪除,《辦法》和《標準》正常情況下將被廢止,但究竟是否被廢止,還得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一步的文件。
二、《決定》刪去了《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章。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章共有四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七條對外承包工程的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對外承包工程資格。
第八條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工程建設類單位還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級或者一級(甲級)資質證書取消農林業監理資質的條件;
(二)有與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從事對外承包工程的經歷;
(三)有與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相適應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有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最近2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和較大事故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五)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和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第九條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中央企業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單位(以下稱中央單位)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單位以外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請書和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和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會同同級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審查,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受理申請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頒發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的情況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對外承包工程的單位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吊銷其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
《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管理辦法》是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而制定,該《辦法》是否廢止,也是要看相關部門的下一步文件出臺。
林業監理需要什么資質
林業監理需要獲取《營造林工程監理員職業資格證書》的從事營造林工程監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環境監理資質是什么時候取消的?哪個文件規定的
《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并與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級二級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
三級資質都下放到各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被取消資質后,再改變不符合資質的條件,重新向住房建設委員會申請資質,獲批后,才能營業。
相關的法律法規: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本規定第九條所列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監理資質現在是取消了嗎?
沒有取消。
住建部監理資質:
取消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等專業資質,其資質要求執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
取消農林工程監理資質,建設單位委托農林工程監理業務時,不再作資質要求。
上述4個監理專業資質取消后,相關企業可以換發相近專業同等級監理專業資質。
監理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原丙級資質并入相應專業的乙級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
機電安裝施工資質三級取消
法律分析: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在全國范圍內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資質審批,其中包括工程造價、施工三級等資質:
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認定”;
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認定”;
將施工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三級資質,相應調整二級資質的許可條件。
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由三級或四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丙級、丁級資質,相應調整乙級資質的許可條件。
將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丙級資質,相應調整乙級資質的許可條件。
將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丙級資質,相應調整乙級資質的許可條件。取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批的監理事務所資質和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農林工程專業監理資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 *** 應當積極推進 *** 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 *** 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 *** 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 *** 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 *** 信息公開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 *** 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 *** 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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