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林業是什么?

(forestry of 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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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承彬)

據中國1977~1981年森林資源清查統計,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面積為1374.01萬公頃,森林覆蓋率11.9%,活立木總蓄積量94617.31萬立方米。全區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大興安嶺,人工林主要分布在平原及部分丘陵山地和沙區。主要樹種有落葉松、樟子松、油松、云杉、白樺、蒙古櫟、小葉楊、旱柳、白榆、沙棗、檸條、山杏等。野生動物中鳥類有360種,獸類114種。其中,珍稀動物有蒙古野馬、野駱駝、丹頂鶴、白鸛、黑鸛等。全區有自然保護區3處,面積6.78萬公頃。

內蒙古地區在歷史上大部分是森林茂密、水草豐美的地方。據史料記載,自治區東部的科爾沁沙地,在17世紀時,還是草豐林茂的地方,當時的清 *** 曾在這里廣設牧場,19世紀初在西北部山地尚有松林。據《歸綏識略》記載,呼和浩特北百余里內產松柏林木。在自治區中西部的黃土丘陵區,二三百年前,還有不少油松、側柏等針葉林分布。由于歷代王朝的濫墾亂伐,帝國主義的掠奪,以及自然災害等原因,使森林資源遭到嚴重破壞,全區除大興安嶺林區尚保留大面積的原始森林外,其他廣大地區缺林少樹,風沙、干旱、水土流失等自然災害日益加劇。現在全區有沙漠戈壁3000萬公頃,水土流失面積1866萬公頃,每年向黃河輸入泥沙達1.8億噸。

1949年后,內蒙古林業發展較快。到1980年,全區造林保存面積147萬公頃。廣大沙區通過造林種草,封沙、育林、育草,保護植被以及其他措施,已使部分流沙固定,局部地區沙化已經停止。內蒙古大興安嶺林區,1949~1982年,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100萬公頃;生產木材8100萬立方米,鋸材730萬立方米,栲膠9.3萬噸,纖維板8.5萬立方米。林業企業正由以原木生產為主,逐步向以營林為基礎、全面經營利用森林資源的方向發展。天然次生林通過保護、封育和更新造林等措施,到1980年面積已擴大到573.3萬公頃,蓄積量增加到2億立方米,與1949年相比,無論林地面積還是林木蓄積量都增加了1倍。

內蒙古自治區設有林業廳及廳屬林業勘察設計院(隊)3個。全自治區共有國營林場、治沙站、林業工作站、苗圃等基層林業單位529個,林學院1所,中等林業學校2所,自治區、盟(市)、旗(縣)林業科學研究院、所12個。在林業科研方面,農田防護林、沙漠治理、草原造林、林業機械,以及林木病蟲害防治已取得了一批成果。

環志標記

辦理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文件要求?

之一條為規范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管理內蒙古林業資質查詢,提高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技術水平及成果質量內蒙古林業資質查詢,依據《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結合林業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從事森林資源、生態狀況等領域調查規劃設計及監測評價活動的單位 ,應當具備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

第三條國家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請單位的資質進行評審。 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 負責受理申請、 核發資質證書 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報國家林業局備案。

第四條國家林業局負責全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監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監管。

第五條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等級分為 甲級、乙級、丙級和丁級。甲級資質分為甲A級、甲B級兩個檔次 。資質證書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核發,并加蓋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印章。

第六條持有甲、乙、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國有森工企業林業局內設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除外)。國有森工企業林業局內設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持證單位,僅限于本企業施業區范圍內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持有丁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的單位,只能在所在單位或者所在縣內承擔營造林設計與驗收、采伐作業設計與驗收、簡易經營方案編制等直接為林農或者基層林業單位服務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

第七條甲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10年。

(二)注冊資金不低于30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四)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五)近5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下列5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1.國家森林資源清查內蒙古林業資質查詢

2.國家林業生態建設重點工程檢查驗收;

3.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

4.國家或者省級林業數表編制;

5.國家或者省級的森林災害損失調查評估;

6.國家或者省級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調查監測;

7.國家或者省級濕地資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調查監測;

8.國家重點基礎建設項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

9.國家或者省級林業專項檢(核)查;

10.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

11.制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的相關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

第八條符合甲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條件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甲A級資質,其他的只能申請甲B級資質: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20年。

(二)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三)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的7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第九條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應不少于5年。

(二)注冊資金不低于1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四)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五)近5年內主持或獨立承擔下列5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1.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

2.省級林業生態建設工程檢查驗收;

3.森林分類區劃界定;

4.林業數表編制;

5.野生動物或者野生植物調查監測;

6.濕地資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調查監測;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

8.國家或者省級重點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編制;

9.制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的相關標準。

第十條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三)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5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第十一條丁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有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林業(學)相近專業學歷,并從事過林業調查或作業設計工作的人員3人以上。

第十二條初次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只能從丁級或者丙級資質開始。

第十三條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應當按要求準備單位資格申請表、單位證明材料、人員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申報,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征求申請單位所在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國家林業局直屬(中央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可直接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申報。

第十四條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對申報材料審查后,建立技術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對技術人員編號入庫,并進行注冊登記,技術人員只能注冊于一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

第十五條資質認定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定期提請國家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國家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依據本辦法規定的資質等級標準和有關規定,對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單位的申請進行評審,并簽署意見后提交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

(三)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根據國家林業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在國家林業局 *** 網對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初步認定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的核發相應等級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

(四)對初步認定結果有異議的,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進行核實。

第十六條取得資質兩年后達到上一級(檔)資質條件的單位,可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提出升級(檔)申請。

第十七條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實行定期審核制度。定期審核內容主要為持證單位持證期間開展相關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情況,人員、注冊資金變動等情況。

第十八條《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由國家林業局統一規定樣式;《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由1套正本和2套副本組成,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證書有效期為5年。

第十九條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申請辦理資質變更或者終止手續:

(一)單位分立或者合并,應當交回原《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并重新申請。

(二)單位名稱或者單位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手續。

(三)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終止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應當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條國家林業局負責對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資質認證工作的監督檢查,并根據備案情況對已經核發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限期糾正。

第二十一條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應當定期對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的持證單位進行檢查,加強行業自律,凡持證單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原《林業部關于加強森林資源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林資字〔1988〕297號)和《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林資字〔1989〕327號)同時廢止。

辦理林地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辦理林地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林地許可的辦理程序 1、申請人在市政務中心導辦臺抽號后,到林業局窗口申報材料。窗口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初審合格后予以受理,發放受理通知書;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2、審核申報資料; 3、組織現場查驗; 4、首席代表簽署審核意見,報領導簽發; 5、申請人繳納費用; 5、申請人憑受理通知書在林業局窗口領取上報文件。 二、申報材料 1、縣區林業主管部門關于占用林地的申請 2、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一式五份) 3、計劃部門的立項批復(大型項目要有初步設計批復) 4、被占用林地的權屬證明 5、占用林地協議(如實填寫林地、林木補償費用及 安置補助費 ) 6、符合省林業廳規定的林業設計資質等級的林業調查設計單位編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7、占用征用國有林地應出具該國有單位關于占用林地事宜的公示、林場職工大會記錄和職工簽名材料,有資質的資產評估單位所做的被占用林地的 資產評估報告 ;占用征用集體林地的,必須提交村民會議記錄和三分之二一以上村民的簽字材料 8、建設單位應出具法人證明,勘探、開采礦產資源單位出具采、探礦許可證 9、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森林植被恢復費收繳票據 10、現場勘驗報告和植被恢復措施,植被恢復措施要落實到山頭地塊 11、涉及污染的建設項目要提供環保部門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 12、若屬 非法占用林地 補辦手續,要提交《 處罰決定書 》和有關罰款票據 三、法定期限 從接到申請之日算起14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內辦理

內蒙古自治區森林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綠化步伐,充分發揮森林的多種效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規定,結合自治區的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區境內從事森林的采伐利用、培育、種植、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自治區境內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實行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

全民所有的和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旗縣級以上人民 *** 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對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制止或者檢舉控告。第四條 自治區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關于森林資源清查和劃分林種的規定,負責組織劃定自治區的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種用途林。

自治區重點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由自治區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自治區人民 *** 批準公布。國務院已有規定的除外。第五條 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遍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方針。第六條 發展林業教育事業,積極培養科技人才,加強林業科學研究,努力改善科研條件,提高林業科學技術和經營管理水平。第七條 自治區對森林資源實行以下保護性措施:

(一)對森林實行限額采伐,鼓勵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擴大森林覆蓋面積。

(二)自治區人民 *** 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大興安嶺林區推行“以煤代木”,節約木材。

(三)根據國家和自治區人民 *** 有關規定,對集體和個人造林、育林給予經濟扶持或者低息長期貸款。

(四)按采伐木材和主要林付產品銷售收入征收一定比例的育林費,專門用于造林育林。征收育林費的辦法,由自治區林業、財政主管部門制定。

(五)煤炭、冶金、造紙、鹽池、堿礦、鐵道、交通、農牧漁場、水電、城建等部門,應當提取或者安排一定數額的造林綠化資金,并制定管理使用辦法,實行專款專用。

(六)建立林業基金制度。林業基金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自治區林業、財政主管部門制定,報自治區人民 *** 批準。第八條 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各級人民 *** 應當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開展植樹造林活動。第九條 自治區林業主管部門主管全區林業工作。旗縣(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主管本地區的林業工作。蘇木、鄉、鎮人民 *** 設專職或者 *** 人員負責林業工作。第十條 自治區國有林區,要把保護和開發森林同民族自治地方的經濟利益密切結合起來,在木材的分配和利潤分成等方面,要給予民族自治地方以更多的自 *** 和經濟利益。第十一條 在植樹造林、保護森林和森林經營管理等方面,要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對于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由自治區各級人民 *** 給予精神的或者物質的獎勵。第二章 森林經營管理第十二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法律和本條例的規定,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更新,實行管理和監督。全民所有的森林由國營林業局、國營林場經營管理。第十三條 在大興安嶺原始林區實行“營林為主,采育結合,綜合利用,多種經營”的方針。在次生林區實行“封護為主,育造并舉,綜合利用,多種經營”的方針。第十四條 自治區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的規定和自治區人民 *** 的部署,定期組織森林資源調查,為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建立森林資源檔案,確定森林采伐限額提供依據。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對森林資源管理、調查設計的機構設置提出方案,報同級人民 *** 批準。第十五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制定林業長遠規劃。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和森林自然保護區,應當根據林業長遠規劃,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行。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和國營農場、牧場、工礦企業等單位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第十六條 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以及全民所有制單位與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蘇木、鄉、鎮級以上人民 *** 處理。旗縣(市)范圍內的,由蘇木、鄉、鎮或者旗縣(市)人民 *** 處理;旗縣(市)之間的,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 *** 處理;盟市之間的,由盟市協商處理,達不成協議,雙方可將各自的意見報自治區人民 *** 裁決。

凡涉及與大興安嶺原始林區各國營林業局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林區旗(市)人民 *** 和國營林業局將各自的意見報自治區人民 *** 裁決。

個人之間、個人與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地蘇木、鄉、鎮或者旗縣(市)人民 *** 處理。

當事人如對人民 *** 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

企業申辦 林業調查資質該具備哪些條件

? ? ?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丙級和丁級,甲級資質分為甲 A 級、甲 B 級兩個檔次,一般企業是從丙級開始申請。資質證書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核發,并加蓋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印章。

甲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 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 10 年。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三) 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40 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 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 5 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 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應不少于 5 年。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三)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15 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內主持或獨立承擔5 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 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 5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 10%。

萬里大造林復印件又到內蒙古 *** 大名單怎樣能找到

保護投資客戶的“合法權益”是 *** 不可推卸的責任!

作者 東北臥龍

我們所說的兌現合同,是指合同中的承諾,是全面的,包括:所有省份的萬里客戶,有林權證和尚未拿到林權證的,樹木枯死的林地和活著的林地、合同到期的、未到期的、逾期的除兌現合同承諾以外還應當包括依法應得的補償金。

一、萬里客戶“兌現合同”的合法性

1,萬里客戶投資林業是有政策依據的——2003年6月25日的《中央9號文件》、2006年5月內蒙林業廳的“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加速推動生態建設進程”、計發〔2007〕173號的《林業產業政策要點》、2008年6月8日 *** 中央國務院的[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2009年8月16日《求是》雜志溫總理的“高度重視林業的改革和發展”文章等等政策法規。

2,萬里客戶投資林業是 *** 認可的——“工商局”正式頒發的營業執照、“銀行”的交款憑證、“稅務局”的稅收發票、“林業局” 正式頒發、至今仍然合法有效的林權證、“保險公司”的保險單等。

3,萬里客戶投資林業是符合法律法規的——“公司法”、“合同法”、“稅務法”、“保險法”、“森林法”等。

4,萬里客戶所持有的兩個合同(林木 *** (流轉)合同以及林地管護合同)應當是合法有效,其理由是:

(1)“林權證”是兩個合同合法性的法律證據和保障

萬里客戶所持有的林權證確實是有關地區地方林業局正式頒發的,至今沒有任何人提出質疑;

“林權證”是依法對所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的法律證據,上述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如果要認定萬里客戶所持有的林權證無效,必須通過嚴格的司法程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判決,并且各頒發“林權證”的地方林業局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客戶所帶來的一切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必須特別強調,任何 *** 機關或領導均無權逾越法律程序擅自宣布“林權證”無效或作廢。

(2)“林權證”的合法和有效,就同時證明萬里客戶取得林權的途徑和方式是善意的、是合法的,這也就證明客戶與原萬里大造林公司所簽訂的“林木 *** (流轉)合同”,是合法的、有效的。換句話說,林權證所保障的合法林權,正是由“林木 *** (流轉)合同” 所直接產生的合法結果。

萬里客戶與萬里大農業公司的“林地管護合同”承諾,是由 *** 發給“林權證”后,另一個合同合法兌現的開始。

所以萬里客戶善后,要求兌現萬里大農業公司的“林地管護合同”承諾是天經地義的,與萬里大造林公司非法經營案件無關。萬里客戶善后只能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保護投資客戶合法利益的合同善后,絕對不接受在案件的框架下盡可能減少客戶損失的善后。

無論萬里公司是否違法、犯罪,林木絕對是“無罪” ,正如內蒙 *** 在2009年4月簽發的“紅頭文件”中所說的,林地是“客戶的利益”,是“內蒙的一片生態綠地”,林地的管護是“一項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任務”。

根據2007年12月內蒙 *** 簽發的對萬里林地實行“屬地化管理”的“紅頭文件”,是內蒙 *** 事先沒有征得林權人同意自己主動地、從萬里大農業公司手中強行將“林地管護”的重擔奪過來的。根據《合同法》中有關“債權”、“債務”轉移的規定,萬里客戶要求內蒙 *** 履行“林地管護合同”,并且要求由內蒙 *** 來兌現“合同承諾”是無可置疑的。

二、萬里客戶“兌現合同”的可操作性

1,根據內蒙高層領導的承諾——萬里公司的所有資產都是萬里客戶的, *** 不要一分錢;萬里72萬畝林地不管樹木“死活”,都按活立木進行回購;萬里林地 *** 要“高價回購”和“盡快回購”的指示精神。

2,“萬里善后”的資金來源:

根據內諗會鑒字[2007]001號“萬里大造林司法會計鑒定報告”和2008年12月25日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相貴等非法經營罪一案一審判決。

①銀行存款:現金0.84億元、余款0.75億元、管護資金1.89億元,應收賬款1.15億元, 長期股權投資0.03億元;②追繳款:2.6423億元左右;③罰沒款:3.50645億元;④高管占用款:0.5億元,固定資產 0.9億元;⑤72萬畝林地:其中至今仍然活著的30多萬畝繼續進行科學管護,其中大約一半每畝12立方米是沒有問題的;其余的的一半由于兩年多沒有澆水,雖然繼續管護達不到12立方米,但是達到7立方米還是有可能的;至于枯死的40萬畝,按照去年11月26日連輯副主席所宣布的,由 *** 出資進行回購;⑥地處黑龍江省的25萬畝天然次生林,作為擔保林地,具有70年的產權,2007年10月24日經具有法律資質的某林業資產評估公司評估林木資產總價值為6.89億元;⑦地處遼寧境內717061萬株“農防林”,按照每畝66棵計算,折算為1萬畝,按擔保林評估價值約為0.28億元左右。

從以上粗略分析可見萬里公司總資產兌現合同完全是有能力的,“雙倍返還”只是客戶非常保守估算的底線,大家一定要心中有數!

三、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和減少客戶損失的區別

更大限度保護投資客戶的合法權益與更大限度減少投資客戶的損失,這兩句話是有區別的,是兩個不同概念。

更大限度保護投資客戶的合法權益——就是萬里投資客戶林業投資是合法的, *** 必須更大限度的保護萬里投資客戶應該得到的合法權益,兌現合同是理直氣壯的,無可非議的正當要求。

更大限度減少投資客戶的損失——就是萬里投資客戶首先要承認發財心切,受蒙騙,是有錯誤的受害人,所以必須承擔損失, *** 是更大限度的減少受害人的損失, *** 給多少“善后款”,那是寬大為懷,都要感恩戴德。

萬里客戶是《中央9號文件》林業改革的合法投資人,依法、公正的善后應當嚴格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來解決經濟的合同關系問題,絕不是被綁在非法經營刑事案件下的“受害人”減少損失的問題